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
(一)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;检查、督促区政府各项决议、决定、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,确保政令畅通。
(二)负责区政府和区府办的文电及机要、保密处理工作,草拟、审核、印发以区政府及区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。
(三)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,指导、协调、督办区政府全区性会议(活动)会务工作。
(四)负责组织、落实区政府重大措施、重要政务的统筹、协调工作。
(五)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,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,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;组织草拟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重大问题的决定,以及对各种综合性资料进行归类、筛选、综合和修改。
(六)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。
(七)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指导、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。
(八)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,协调、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;协调、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管理及应急体系、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。
(九)负责区的侨务、外事工作。
(十)负责区政府的法制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,负责有关区政府的行政应诉等工作,督促检查依法行政情况;负责区政府及各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。
(十一)负责组织和制定口岸建设规划;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及口岸各单位协调工作;负责组织协调打击走私工作。
(十二)承办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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